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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二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25 北京晨报

  9被告认为量刑过重 当庭向死者家属致歉 原告坚持索赔259万

  昨天上午,轰动全国的“太原警察刘利民打死北京警察李忠义”一案,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2006年4月26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太原警察刘利民被判死缓;持木板猛击被害人头部的被告人周传全被判死刑;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5年不等;刘利民等9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共计59.21万余元
。昨日开庭中,这9名被告人分别提出中院判他们太“重”了。

  刘利民声称不能负全责

  刘利民说,他是投案自首,而一审法院没有认定,并且在他的帮助下才抓获了全部的人,并帮助警方在短时间内侦破案件。刘利民认为,案发是由于被害人对其有威胁、辱骂等行为,对方有一定的过错。“我是要负主要责任,但是不能负全部责任。”针对原口供中刘专门追车报复李忠义的事情,刘一口否定。他声称自己就是给朋友们打电话说自己受了气,但并没有要求他们过来。

  周传全等人质疑鉴定结果

  在庭审中,出现戏剧性一幕,作为此案唯一获得死刑的周传全抓住这次开庭的机会,称自己有证人能证明他没有打人,并且提出鉴定结论有疑义。而其他几人也纷纷都说自己的口供有问题。其中安胜利还说,他认不全其他几名被告,自己也没打人。

  原告家属认为判得太轻

  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尽管法院已经认可了他们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但他们希望凶手能得到严惩。庭审中,原告仍坚持259万余元的诉讼请求。“我们认为判刘利民死缓轻了,应该判死刑。”李忠义的家属在上诉状中,提出了对刘利民和安胜利加判刑期的诉讼请求。

  针对9名被告人的上诉理由,由山西省检察院派出参与终审开庭的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对各被告人的量刑适当。13时许,庭审进入最后陈述阶段。刘利民等人均先向被害人家属表示了歉意,接着都请求法庭查明事实。该案将择日宣判。

  案件回放

  汽车挡路引发命案

  2005年5月3日晚8时许,刘利民(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民警)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与驾驶丰田吉普车的李忠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巡察支队主任科员)在太原市桃园北路与水西关街十字路口附近,因车辆被挡而发生争执。

  刘利民欲找人报复,便跟踪李忠义所驾驶的车辆,同时打电话纠集张吉、安胜利等8人。当晚8时50分左右,张吉、周传全等将李忠义拦截并进行殴打。其间,周传全用木板击打李忠义头部,致木板断裂;安胜利、朱燕军分别用木棒、铝合金管击打李忠义。李忠义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二审

  图为刘利民(左一)等9被告在审判席上(资料图片)。

  综合《山西青年报》《山西晚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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