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路遇迷路痴女竟卖给别人为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邹城11月15日讯路遇迷路痴女,付某竟然将受害人田某拐卖给他人做妻子。近日,邹城市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月9日15时许,家住邹城市大束镇某村的被告人付某出村找活干,行至该村村北时遇到一年轻妇女在路边东张西望。付某便上前搭讪,言谈中,付
某得知此女姓田,并发现该女有些呆滞,便产生将此女卖掉换钱花的念头。

  随后,付某以给东西吃为由将受害人田某骗至自己家中。因家中贫穷,当日18时许,付某又将该女拐至邹城市香城镇某村其姑姑家中,因其姑家中无人便返回家。当付某带着田某路过该村村委大院时见到有值班人员,经协商后便以500元的价格将田某卖给该村村民卜某为妻。后田某的丈夫到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以出卖为目的,拐骗并贩卖妇女,已构成拐卖妇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记 者 黄广华  通讯员 刘克斌 吕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