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肇事者竟是劫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1:5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任城11月15日讯15日,记者从任城区检察机关了解到,一男子霍某伙同他人抢劫后仓皇逃窜,驾摩托车将一位村民撞伤,企图逃跑时被当场抓住。近日,霍某因涉嫌抢劫罪被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7月8日8时许,汶上县的男子霍某等人驾乘摩托车行驶至327国道付庄村路段时,将一名村民撞伤,霍某企图逃跑时被附近村民抓获,其他同伙趁机逃窜。随后,村民将霍某扭
送到嘉祥县新挑河派出所。

  公安机关审讯查明,车祸违法嫌疑人霍某系汶上县南站镇人,小学文化,今年32岁。1996年9月被汶上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2002年刑满释放。面对公安人员的盘查,心虚的霍某很快就承认自己刚刚参与实施了一次抢劫。

  霍某称,7月7日,朋友王某给他发来短信,约其第二天“一块弄点钱花”。8日,霍某与王某等6人骑3辆摩托车窜至任城区唐口镇张寨村东路口处,恰遇经过此处的唐口镇某村的郑某夫妇,两人驾驶机动三轮车从邻村刚收购完粮食。王某、霍某等人上前拦住三轮车,将郑某夫妇携带的6550元现金抢走。当几人打算离开时,发现同伙霍某被郑某摁在水沟里不放。于是他们拿起三轮车上的千斤顶砸向郑某。郑某被迫放开霍某,6名劫匪匆忙逃窜,行至嘉祥县新挑河镇327国道付庄村路段时,发生了摩托车撞人、霍某被捉的事情。

  目前,此案已经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并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


记 者 贾红梅  通讯员 高保军 戴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