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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警打死京警案”二审嫌犯集体“喊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3:01 海峡都市报

  N《山西青年报》供稿

  本报讯 昨日上午,轰动全国的“太原警察刘利民打死北京警察李忠义”一案(本报曾作报道),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

  今年4月26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太原警察刘利民被判死缓;持木
板猛击被害人头部的被告人周传全被判死刑;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5年不等;刘利民等9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共计59.21万余元。

  昨日开庭中,这9名被告人分别提出中院判他们太“重”了,都在开脱自己的罪行。刘利民称自己是投案自首的,而一审法院却没有认定,且其他案犯是在他的帮助下被抓获的,因而他要负主要责任,但不能负全部责任。作为此案唯一获得死刑的周传全在昨日开庭时,称有证人能证明他没有打人,并提出鉴定结论有疑义。而其他几人也都说自己的口供有问题。

  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法院量刑轻了,尽管法院支持他们提出的除精神补偿外的其他赔偿,但目前家属尚未拿到全部赔偿款,并提出200多万的索赔。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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