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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品能降价8%?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4:41 北方晨报

  ■现状:超市收“进店费”消费者埋单,每购买100元商品要多花8元—10元

  ■举措:15日起,超市不得收取“进店费”,超市商品成本有望下调8%

  ■预测:僧多粥少,超市不向供货商收“进店费”实施起来很难

  从昨天起,超市供货商可以理直气壮地对条码费、装修费、店庆费、赞助费等无理要求说“不”了,商务部等五部委《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昨起施行。

  业内人士预计,这样一来超市商品成本有望下调8%—10%,超市商品有了降价的空间。那么,超市商品价格真能下降8%吗?

  超市收进店费非常普遍

  

  进店费是指商品供应商在进入超市销售之前,所要缴纳的费用,一般包括进场费、促销手册费、年节费、店庆费、提前结账费、毛利补偿费等。

  鞍山市供货商协会的朱秘书长说,超市向供应商收取各种名目的进店费几乎是不成文的规定,“这些费用就像随人情一样,供货商不给就不能进店”。

  例如“五节一庆费”,五节是指劳动节、国庆节、元旦、端午节、春节,一庆是指店庆。这项费用少则500元,多则2000元不等,有的大型超市开业就能收每个供货商几千,甚至上万元进店费

  进店费实际是消费者埋单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生产厂家为了保利往往增加生产成本,把各种费用转嫁给消费者。也就是说,大型卖场不论收取多少费用,最终都要消费者来买单。消费者在大型超市每购买100元的产品,其中就有8元—10元因此而来的。

  五部委15日起取消进店费

  

  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从今年11月15日正式施行,零售商再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合同续签费、新店开张赞助费、五节一庆费等名目繁多、数额巨大的费用,不得将自身成本任意转嫁给供应商。

  僧多粥少,不收进店费挺难

  昨天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鞍山大部分超市还没有执行国家新出台的这一《办法》。

  一家超市的负责人说,毕竟超市的货架数量是固定的,想进来的商品却有上万个,这当然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价高者得。“进场费”等费用,有时候就是供应商为抢占优质店面资源而主动提出的费用。

  首席记者 丛妍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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