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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老领着购物 可投诉旅游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4:57 北方晨报

  本报讯 记者刁巧云报道 旅游团队一天内安排购物不得超过一次;导游不得擅自更改团队行程。日前,旅游市场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下一步都将成为鞍山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管重点。

  今年10月,小高和新婚妻子随一家旅行社去云南度蜜月。结果,令小高非常不满的是,行程中多出几处事先没有预知的购物点,更令他生气的是,有一天因为购物耽误时间,导游擅自取消了一个景点。返回后,感觉受到欺骗的小高将旅行社投诉到旅游质监部门。

  据鞍山市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介绍,由导游擅自改变行程,安排额外购物造成的旅游投诉案件已经占投诉的绝大部分。而且这样的投诉主要集中在长线旅游团。由于是过后投诉,不好界定,调解起来存在一定困难。

  日前,《辽宁省导游人员管理办法》出台。该办法对当前旅游市场一些不规范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有两项直接针对目前旅游市场上的投诉热点。

  《办法》规定,导游人员带团必须携带团队行程接待计划,并严格执行接待计划,不得擅自更改。如游客要求变更或增加自费旅游项目,须在计划单上表明,并由全陪(领队)及全体旅游者签字,导游人员报告旅行社后,方可更改。同时,针对导游为提成,频繁安排旅游团购物的现象,在《办法》中也首次有了明确规定:如果游客无特殊要求,团队一天内安排购物不得超过一次,导游人员不得以各种手段诱迫游客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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