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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有了全国首个“反家庭暴力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5:18 都市快报

  本报驻温州记者 兰灿阳

  本报讯 “温州市政府将设立反家庭暴力热线,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有效帮助。今后温州辖区内的各个县、市、区都将开通反家庭暴力热线。”

  昨天是《温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新政实施的第一天,温州市政府办公室
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对这一新政的几个亮点进行了解读。

  全国首个固定的“反家庭暴力周”

  新政规定,每年11月25日所在的周为“反家庭暴力周”。这意味着温州有了全国第一个固定的“反家庭暴力周”。 在即将到来的首个反家庭暴力周中,温州市政府将启动“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

  不受理家庭暴力,将被追究责任

  新政规定, 有制止和处理家庭暴力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家庭暴力的投诉,不及时受理或制止的,有关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公安机关必须把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受理范围,并把社区民警干预家庭暴力工作列入警务工作考核。

  温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说,以前一些单位和个人,往往以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为由,对受害人的投诉推诿,或者置之不理。这一规定明确了处理家庭暴力是政府的责任,使相关部门不再以“家务事”之类的借口推脱。

  反家暴必须拿出具体措施

  新政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必须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具体措施。

  温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说,这个规定可以避免一些单位口头上很重视家庭暴力问题,但实际不见行动的弊端。目前,温州市民政局就在建立温州市第一个“家庭暴力庇护站”。庇护站建成后,将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临时的庇护和救助。

  处理家暴必须做笔录

  新政规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工青妇等应当及时受理家庭暴力投诉,对家庭暴力予以劝阻、制止,公正、客观地记录施暴人的违法事实和受害人的受害情况,并予保存。

  温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说,新政这一规定明确了相关单位处理家庭暴力事件的基本程序,“记录施暴人的违法事实和受害人的受害情况,并予保存”将有效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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