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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不能签报销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5:3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南溪改革行政主要领导直管财务制度

  本报讯(记者陈婷)一把手对单位支出报销单据不直接签字,而是负责检查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并对违纪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近日,一项改革在南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个部门开始试点,其核心内容是行政主要领导不直接管理财务。

  南溪县纪委、监察局专门出台《关于行政主要领导不直接管理财务工作试点方案》,规定:行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对单位支出报销单据不直接签字,但要对财务工作负总责,对单位财务管理履行综合平衡、监督审核职责;随时对财务票据进行审查,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该方案同时明确,财务工作经集体研究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分管,对单位支出单据签字报销。对单位重大支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财会人员按财经管理制度,搞好财务信息反馈工作。同时配套建立相关制度,明确监督、审批、经办人员职责,财务运行情况定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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