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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5:33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1月15日讯(记者 黄强)日前,市政府发布了我市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确定以去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517元为基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1%;企业年度职工工资不增长的,经营者工资不得增长。

  市政府在通知中指出,200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原则上以2005年我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517元为基数,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1%;同时,上线(预警线)为
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7%,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6%。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自主安排工资增长。垄断行业及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

  市政府指出,企业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的要求,在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日内,制订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核,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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