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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开荒地拔树 村民被拘10天(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5:53 华商网-华商晨报

  

“自家”开荒地拔树 村民被拘10天(图)

  公安人员向拔树者(右)下发治安拘留通知单

  ■本报记者姚远摄

  编者按:开荒地可不是属于个人的,政府在开荒地栽的树,村民不能随便私自拔,拔了可是要违法的

  晨报讯(记者姚远谭皓)“我在自己家的开荒地拔树也违法?”岳某面对公安人员下发的治安拘留通知单,仍在为自己辩解。

  “根据相关规定,开荒地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私自将政府栽的树拔掉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岳某的辩解,公安人员这样表示。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对外公布了沈阳首起在开荒地私自毁坏绿化树的案件。

  据森林公安分局张国强局长介绍,11月9日,他们接到村民举报,反映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青堆子村村民岳某将村路边新栽的小杨树给拔了。

  “一共拔了50棵树,损失折合人民币250元。”张国强说,这些树属于沈阳市“绿色村庄”活动中新栽树的一部分,虽然损失不大,但性质是恶劣的。

  “我们经过调查取证,所以依据《治安管理法》第49条,对岳某实行拘留10天的处罚。”张国强说。

  “我自家的开荒地,种树也不告诉我,我自己拔了还违法啊?”对于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岳某表示,不接受!

  对于不接受的理由,岳某认为:“开荒地我已经种10多年了,村里从来没有人说过这地属于集体,另外别的村民家的开荒地都属于个人,为啥我家的就属于集体?”

  “这是村民不懂法的一种表现。”张国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荒地是不属于个人的,政府在开荒地栽的树村民私自拔,就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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