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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体育学院院长涉嫌抄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06年公开发表的一篇长6100余字的论文,其中有近5000字与2000年公开发表的另外一篇论文几近一致,图表与表述都一样,雷同率高达80%以上。日前,广州体院院长许永刚等人发表的《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一文,被指涉嫌抄袭发表于2000年的《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文章。

  两篇论文主体部分几乎一样

  记者找到了这两篇文章,并进行了仔细比较。论文显示,发表于2006年5月号《广州体育学院学报》的《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其收稿日期为2006年4月10日,文章编号为:1007-323X(2006)03-0005-05,对第一作者的简介是:“许永刚,教授,博士生导师”,作者单位为“广州体育学院”。第二作者是王恒同。更值得注意的是,该论文标题的脚注注明,该论文是“国家体育总局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课题”,编号“04BTY006”。

  而发表于2000年9月号《体育科学》的《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其收稿日期为2000年2月8日,文章编号为:1000-677X(2000)05-0015-04,第一作者的简介是“李艳翎,副教授,北京体育大学博士研究生”,工作单位是“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第二作者郑吾真,单位是“北京体育大学”。

  仔细比较公开发表的这两篇文章后,令人震惊的是,《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除引言部分的390多字及结论等部分的730多字外,中间部分与《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几乎一字不差。前者中也丝毫看不到后者任何作者信息,即使参考文献中也没有列举。

  许永刚:论文是研究生写的

  “这个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有学生向我们体育学院学报反映过这样的事情了,学报也向我反映了。”《中国竞技体育利益格局衍变的研究》一文的第一作者、现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说,论文是他带过的硕士研究生王恒同交给学报的。

  “这篇文章我没有参与写作,之所以挂我的名字,是因为只有挂了我的名字才不需要交论文的版面费。学报论文版面费一篇一般要交800元至1000元。”

  许永刚说,王恒同在将论文交给学报之后,才告诉他挂了他的名字。对于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许永刚表示,这篇论文“应该说在引用上,特别在参考文献上,还是有些问题的,应该忠实原文”。他表示,“在这个过程当中呢,我可能把关不严”。

  许永刚拒绝了记者希望进一步采访王恒同的请求。

  被抄袭者:我们自己处理

  针对两篇论文几乎雷同的情况,《中国竞技体育的利益分析》一文的第二作者、北京体育大学教授郑吾真说,“他这种情况应该算是剽窃了”,“如果基本上按照原文全文抄袭,完全弄别人的东西,不太合适。”

  郑吾真还认为,“这跟导师有关系,把关不严,这是作风问题。”但他表示他并不生气,从爱护学生出发,不要过多考虑这个问题。“我退休了,已经不太在乎这些东西了。”

  而文章的第一作者、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院长李艳翎的态度则出人意料,他表示,对于论文是不是雷同,“我们不要去做那个结论,我们只能说要在角度等方面进行考虑”。

  他一再声称,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自己处理,以人为本,和为贵”,“我们互相协商过,还有过一些约定”。而对于责任问题,他说:“我懂学术规范,但为什么要处理?没有必要。”他不希望把这个事情搞大。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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