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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4次统一行动严打交通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7:11 重庆商报

  

今起4次统一行动严打交通违法

  商报图形朱小白制

  本报讯(记者 黄航彬)市交警总队昨日发布消息:从今日起,我市交警将与四川、贵州、云南和广西交警首次统一行动,严查客车超员、酒后驾驶、超速等6种严重交通违法
行为,并制订了统一的重处标准,绝对不许交警“人情处罚”。

  安排:西南五省区市统一行动

  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在公安部的安排指挥下,西南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和广西的交警从今日起,将陆续开展4次集中统一交通整治行动,每次24小时不间断地严查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这次统一行动中,我市将210、212、318、319、326等国道重庆段,及省道和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区、县乡道路作为重点整治线路;而我市主城的各条主干道也被交警总队纳入整治范畴。

  措施:各支队设卡检查客车

  在统一整治期间,交警总队要求:各交警支队至少设置2处测速点,每天测速不得少于6小时;各重点路段每50公里安排一辆巡逻车,全天候巡逻。各交警支队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临时客运车辆检查点,全天候检查过往的任何一辆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重点查处其超员违法行为,并登记备查。对我市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在24小时内通报其所属企业,督促企业教育整改。在此次统一整治期间,如果一辆客运车辆发生了2次以上超员的,交警将处罚其所属企业,主管负责人将会遭到2000-5000元的罚款。

  处罚:超速50%吊销驾照

  公安部规定了统一重处标准:

  1对客车超员的,交警将处200-500元的罚款、记2分;超员20%以上的,则处500-2000元的罚款,记6分。

  2对无证驾驶的,处200-2000元的罚款、拘留15日。

  3对超速行驶的,处20-200元的罚款、记3分;而对超速50%以上的,处200-2000元罚款、记6分、吊销驾照。

  4对酒后驾驶的,罚款200-500元、暂扣驾证1-3个月、记6分;而对醉酒驾驶的,处500-2000元的罚款、暂扣驾证3-6个月、记12分、拘留15天。

  5对疲劳驾驶的,处20-200元的罚款、记2分。

  6对低速货车非法载客的,则处以20-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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