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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红娘打起名誉权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03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网络上一篇署名“孤立无缘”的“体验”文章,引出了南京两位红娘之间的一桩名誉侵权案。昨天,南京市白下区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发帖“红娘”在网站论坛刊登致歉声明并置顶保留10天,同时赔偿经济损失1000元。

  南京某婚介中心负责人诉称,2005年10月20日,男婚女嫁婚介服务部的网站上刊载了署名“孤立无缘”的一篇文章,捏造事实损毁婚介的信誉,称其收受红包,是一个道道地
地唯利是图的奸商。他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其声誉及婚介的形象,要求男婚女嫁婚介服务部及其负责人赔礼道歉并赔偿3万元。

  法庭上,男婚女嫁婚介服务部辩称,对方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网站上刊载的这篇文章中存在捏造的事实;即使该文捏造事实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服务部也不承担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孤立无缘”于2005年10月20日在网站“男婚女嫁”论坛中发表的文章描述:“参加活动是为婚介的老板送个小红包,一直找不到对象就要一直送红包,这样完全符合老板的个人利益嘛……更惨的一个女孩,至今被拖了三年,就因为婚介老板要求这女孩义务当会计被她拒绝……满脸真诚的老板是一个道道地地唯利是图的奸商……”次日,男婚女嫁服务部工作人员“节目组萧萧”在论坛中将该文置顶,并“欢迎大家就此主题发表个人意见”。

  该婚介中心发现“遭遇”这篇文章后于2006年7月17日进行了公证。

  法院审理认为,“男婚女嫁论坛”登载的文章中的有关内容,属于对婚介中心负责人人格的贬低描写。男婚女嫁婚介服务部作为论坛的管理者,对论坛中发表的言辞有管理人的义务,对侵犯他人名誉的言辞在收到相关投诉后仍然不闻不问,属于对侵权行为的放任。

  作者: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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