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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8:21 扬子晚报

  ——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2006年11月10日)

  王寿亭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在省委和中央纪委的领导下,全省各级纪委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两个率先”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整合教育资源,全省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进一步形成。结合在全党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廉洁从政意识。广泛开展学习郑培民、张云泉、吴仁宝、李元龙等先进典型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剖析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利用徐国健、曾鸿翔等反面典型,教育广大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努力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氛围。认真办好“廉政时空”电视栏目、新华日报“党风廉政专版”、《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和“江苏廉政网站”,举办江苏反腐倡廉成果展览,对党员干部进行生动具体的党风廉政教育。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打造“廉洁工程”,评选勤政廉政好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丰富了教育内容,增强了教育效果。

  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针对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工作。集中开展清理纠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建房、分房、购房和公款装修住房等问题,共清退领导干部违规住房2530套,退、补交各类房款5.3亿元。认真开展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用公款违规购买商业保险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清理任务。全省共纠正691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清退党政领导干部用公款违规购买商业保险费用7867万元,收回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用、拖欠公款3.58亿元,清理党政机关超编超标配备公务用车654辆,查纠132名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参股煤矿问题,纠正少数贫困县(区)党政机关违规兴建办公楼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禁止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和参加赌博的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收钱送钱、“跑官要官”、放任纵容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以及党员干部参加赌博等突出问题。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为各级党委换届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环境。五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党员干部主动上交的礼金礼券5527万元,“510”廉政账户收到上缴款8214万元。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同时,稳步推进职务消费改革。全省17个县(市、区)、612个乡镇(街道)实行了公车改革,取消各类公车7405辆。对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改革也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

  二、认真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纠风和专项治理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实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实施高校招生收费“阳光工程”,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清退违规收费1.94亿元。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积极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初步遏制了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问题。清理整顿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问题,共停办报刊69种。积极开展涉农负担专项治理,近年来未发生涉农恶性事件。认真开展土地批租专项治理,追缴土地出让金15.4亿元。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8498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依法查处一批商业贿赂案件。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开展对乡村财务的清理规范。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万人评议机关”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积极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好转。省、市、县(市)全面开通“政(行)风热线”,促进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整合信访资源,推动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大力推行党政干部下访,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肃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

  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378120件(次),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7444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073人,厅级干部6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5067人,其中开除党籍1065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亿元。协助中央纪委严肃查办了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重大受贿案件。重点查办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主要有: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赵学凤、省交通厅原厅长章俊元、宿迁市委原常委曾鸿翔、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韩建林、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常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张东林等领导干部重大受贿案件。相继突破了一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大经济案件,主要有:省铁路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伯端,省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李双成,省国信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王益民等腐败案件。深入查处了发生在热点领域的典型案件,其中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和教育等领域的案件9101件。严肃查处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全省共查处发生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3208件。通过案件的查处,严惩了腐败分子,震慑了违纪违法者,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赢得了民心。

  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案必查,有案查好。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办案程序,正确使用检查措施。始终坚持正确把握政策,既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又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通过核查,为一些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了是非。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始终坚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重办案综合效果,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分析案件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坚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后,省委及时制定落实纲要的《具体意见》,明确2005年是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2006年是制度建设推进年,从省级、部门和市县三个层面加强制度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勤廉公示、巡视工作联席会议等二十多项规章制度,为推进全省制度建设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各地各部门按照制度建设规划,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围绕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促进干部廉洁从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同时,注重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

  坚持用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权、钱、人等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入手,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创新,初步形成了有效防范腐败的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等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先后清理省级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534项,取消337项。积极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网络技术,加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管。省、市、县(市、区)基本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深化了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异地交流等制度。五年来,全省先后公推公选厅级干部43名、县处级干部225名,公开选拔厅级干部48名、县处级干部436名。深化公共资源配置方式改革,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不断加强,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产权交易入场制度全面推开。

  五、切实强化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省委制定出台《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意见》,加大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定、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以及干部廉政档案等制度,均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巡视工作机构,健全巡视工作制度,注重巡视成果运用,完成对13个省辖市和部分县(市、区)及省级机关部门的巡视工作。改革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拓宽监督渠道,逐步推行党务公开,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积极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坚持党内监督和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普遍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向民主党派通报反腐倡廉情况,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试行党代表常任制,积极探索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

  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积极发挥行政监察作用。五年来,全省统一开展对中央宏观调控、省“十一五”规划、做好“三农”工作、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加快振兴苏北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五件实事实施以及抗洪救灾、抗击非典和预防禽流感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了政令畅通。全面推行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跟踪督查,保证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和“平安江苏”创建活动,认真调查处理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建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受理群众投诉,有效地解决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效率低下、办事推诿、与民争利等问题。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对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我省全面推进“两个率先”、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省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力争今后五年内使全省各个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明显减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的目标要求,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根据中央纪委组织的抽样调查,2005年底我省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满意率达70.1%,比三年前上升了18.2个百分点。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省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大要案件时有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还比较严重;少数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有些工作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反腐倡廉任重道远,必须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更加勤奋努力工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

  五年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体会

  五年来,全省各级纪委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积累了一些基本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大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指导思想。这些年,全省各级纪委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的指导思想,把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无论是工作部署、工作重点的确定,还是各项措施的实施,都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来把握,立足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着眼于服务富民强省、“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努力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工作只有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与改革发展同步推进,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才能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才能保证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

  第二,必须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把握,更好地适应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新要求。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长期保持和不断发展党的先进性,是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永恒课题,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主动适应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正确把握全省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先进性建设的战略性任务,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出发,从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现状出发,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开展专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惩治腐败分子,纯洁党的队伍,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维护党的先进性,保证党始终具有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实践证明,只有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谋划和部署,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研究和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带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问题,增强工作的创造性、预见性和有效性,从而在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第三,必须坚持教育在先、制度约束在先、严格监督在先,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反腐倡廉既要抓好惩治,更要注重预防。切实抓好预防工作,是巩固和发展反腐倡廉工作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快,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早,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在坚决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的同时,加大治本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这些年,我们反复强调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是政绩,通过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也是政绩,必须把治标与治本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既坚持从严治标,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为预防腐败创造条件;又着力治本,在源头防范上下工夫,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员干部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防范机制,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实践证明,只有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充分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第四,必须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促进和谐江苏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反腐倡廉工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切入点。这些年,我们始终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认真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构建和谐江苏,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解决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主动参与“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创建活动,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实践证明,只有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五,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水平。创新是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的动力。这些年,我们坚持将创新作为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认真贯彻中央部署,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全省开展评选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活动,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创新实践,不断总结成功做法,进行新的概括,以典型经验指导面上工作,先后推出党务公开、勤廉公示、勤廉双述、审理助辩、领导干部下访、案件检查和管理信息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等一批创新成果,产生了积极的综合效应,推动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实践证明,只有善于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不断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努力做到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的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创特色、整体工作上水平。

  今后五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省总体上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四优先”方针,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又好又快地推进富民强省、“两个率先”进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结构调整逐步加快,体制机制深刻转换,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将更为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由于诱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尚未完全解决,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仍有可能易发多发,反腐败任务仍将十分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坚韧不拔,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今后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通过五年的努力,全省基本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腐败现象多发易发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部门和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努力使江苏党风廉政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维护党的纪律,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各级纪委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章,进一步强化党章意识和党员意识。各级纪委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评价标准、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作风浮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有力保证。

  加强对省重要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和省“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一系列目标任务,重点加强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环保十优先、节约能源资源、加快服务业发展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加强对党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加强对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执行公务员工资管理的规定。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

  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之中,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各级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完成省委《具体意见》明确的各阶段工作任务。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发挥职能优势,认真组织实施。

  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拓宽教育覆盖面,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坚持必要、管用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以正确行使权力为重点,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具有江苏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强理论研究,提高制度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查处的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

  充分发挥监督的关键作用。以保证廉洁从政为目标,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把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相结合,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在干部考核和使用中重视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结果和巡视工作成果的综合运用。把公开原则引入监督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行党务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配套措施,把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果。

  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深化要素市场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继续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监管,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大力整顿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严肃查处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认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支农惠农的政策、资金落实到位。认真解决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中违反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食品、药品制售中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继续办好“政(行)风热线”,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继续推动构建信访工作大格局,全面实行党政干部下访,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解决信访问题中的基础性作用,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四、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查办案件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任何时候都决不能有丝毫放松。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整合反腐败的资源和力量。执纪执法机关要密切配合,形成办案工作合力。

  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要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违规发放与核销金融贷款的案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的案件,低价批地或变更规划获取暴利的案件,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的案件,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党纪国法。

  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增强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受理等工作。严格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促进预防腐败机制的完善。

  五、切实加强领导,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整体规划,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和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开展工作。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解决党风方面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治本抓源头等工作的组织协调,狠抓工作落实。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体制下有利于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的运行机制,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党纪政纪教育,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加大教育培训、轮岗、交流力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多岗位的使用和锻炼。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改善知识结构,注重知识更新,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敬业的作风;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级党委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干部交流,优化队伍结构,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同志们,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为全省未来五年的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各级党委、纪委和全体党员要在新一届省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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