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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意见遏制沙区蔓延 开发项目须经环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18 中国环境报

  (记者高岗栓)

  本报讯为了迅速遏制晋西北沙区蔓延、风沙东进的发展势头,山西省近日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防沙治沙的实施意见》。

  《意见》规定,在晋西北等风沙区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必须事先就开发建设项目可
能对当地及相关地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环境评价和水资源论证,对不具备水源条件有可能造成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灾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项目,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不得批准立项,绝不能再走一“挖”(挖煤、矿、野生药材)、二“垦”(毁林毁草开垦种地)和三“放”(自由放牧、过度放牧)的老路。

  《意见》要求,在晋西北这一生态区位特殊重要区域,要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防风固沙骨干生态屏障,努力把晋西北打造成首都北京生态“后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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