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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防止出现“新棚户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52 新文化报

  条件好的乡镇也可以进行棚户区改造

  本报讯(记者 陈澈) 昨日,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组,听取了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全省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的汇报。

  截止到10月31日,全省共拆除房屋926.86万平方米,占年度改造计划的123.58%;
搬迁173687户,拆迁人数601793人;已经回迁安置被拆迁居民93323户、28.63万人。其中,长春市拆迁247.8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103.25%,补偿安置37527户,占需安置户数的75.69%;吉林市拆迁140.7万平方米,占年度计划的140.7%,补偿安置11558户(货币),占需安置户数的43.61%。

  视察组指出,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指出,棚户区改造工作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搞下去,而且要千方百计地完成任务。在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上,要在最大限度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广泛招商。坚决防止改造老的棚户区后再出现“新的棚户区”现象。要进一步研究除地级市以外的县、市棚户区情况,要对县、市棚户区着手进行规划,条件好的乡、镇也可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棚户区改造。

  视察组将于11月16日至17日,分两组到长春、吉林、四平、通化等地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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