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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商一换取暖面积涨了 小区多户居民拒照此付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0:3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张辉、张玲)给小区供暖的“东家”换了,每户的取暖面积也变了,面对比往年多出了几百元钱的取暖费,海港区美岭小区的居民们拒绝按这种取暖费计量方法买单,供暖商停止了供暖。

  近日,不少美岭小区的住户给本报打来热线反映这一问题。据居民们介绍:从今年开始,整个美岭小区的供暖划归开发区动力公司负责,管道的改造也已完成,因以前小区的
供暖情况不是很好,现在有了专门的供热公司,居民们都很高兴。然而,到交纳取暖费的时候,大家却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取暖费比以前多了不少。

  小区居民温先生说,今年他去交取暖费的时候,开发区动力公司要收3150元的取暖费,但他家以前的取暖费也就是每年2600元左右,采暖面积大约80平方米。找到动力公司,他发现,要交纳取暖费的面积变成了95平方米,足足比以前多出了十几平方米,像阳台、厨房、卫生间这些根本没有任何取暖设备的地方都被计算在内。对于这些变化,工作人员给的解释是,他们公司规定按照整个房子的使用面积收费。

  记者随后向一位业内人士咨询,据介绍,早在1993年,秦市政府办公室曾经下发过相关的行业规定,要求按照采暖面积(有采暖设施的房间面积)收取住户的取暖费,后来时间一长,这条制度也存在了一些争议,尤其是一些住户的房屋结构变化,导致一些房间没有采暖设施但实际是取暖的,所以后来一般供热企业与用户协商:贯通间也算在取暖面积之内。但如果单个封闭房间没有采暖设施,则不应该收费。

  记者于11月14日下午联系到开发区动力公司,公司的收费部门表示,他们完全是按照计量部门的数据收费的,具体情况不清楚。记者拨打计量部门的电话却一直没人接听。昨日上午,记者终于打通了计量部门的电话,工作人员说:“能够解释清楚这件事的,只有一个姓张的工作人员,他下午肯定在!你下午再打吧!”当天下午上班时间,记者先后三次拨打计量部门电话,仍然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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