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无钱还债有钱放贷 “老赖”恶意逃债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0:50 中国徐州网

  都市晨报讯(记者霍雷晓灵通讯员王道才郑仰会)昨日,假装家庭困难无钱还债,却暗地隐匿财产用于放贷坐收高利 的八年“老赖”李某,因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宣布逮捕,贾汪法院一举促成这起长达8年的“骨头”案件 的执结。

  1998年8月,被执行人李某因交通肇事被贾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吕某经济损失6万余 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未自动履行义务,该案于2001年3月
18日移送执行。

  执行人员前往李某家调查,当时李某已刑满出狱,一家五口人,家中仅有平房三间,肇事飞彩农用车一辆,水泥棒1 0根。法院依法将李某的肇事机动三轮车及水泥棒查封,后李某用该三轮车以500元的价格及水泥棒每根10元的价格,共 抵偿600元给了被害人吕某。法院再次前往执行时,李某又将家中仅有的3棵枯树卖了40元交付被害人。在执行的8年期 间,执行人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执行,但没查找到李某其他财产的线索。执行看似已穷尽。

  今年11月初,申请人吕某向法院提供了两个向李某借款人的线索,执行人员立即向这两个人了解情况,并到李某家 实施搜查。反复搜查每一个可能隐匿财产的地方,最终在李某小儿子的书包里发现了两个夹在书本里的学习笔记本,借条均写 在笔记本里。在证据面前,李某终于低下了头,认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表明愿意履行,请求法院从轻处理。贾汪法院认为李 某有财产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恶意逃避债务,已涉嫌触犯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遂将材料移送铜山县公安局,该局 已对将李某宣布逮捕。李某的家人也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积极筹款履行义务,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