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福州出台《"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配套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2:1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福州11月16日消息(记者章恒 陈定川)记者从福州市科技局获悉,为营造激励资助创新的环境,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福州市出台《〈福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若干配套政策》要求各级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和预算保障的重点,在十一五期间,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对科技的总投入将达到10亿元。政策以在福州市辖区内注册、缴税关系在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个人为扶持对象,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企业研究开发机构,新通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省、市科技成果鉴定或评审、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的项目,形成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3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对列入国家级科技计划、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计划,并获得项目经费支持的,分别按国家级和省级给予50%和30%的配套政策资助,最高达30万元,或按下达项目部门的要求给予经费配套。

  鼓励企业实施专利战略,重点扶持企业向外国申请专利以及向国内申请发明专利,新获得以上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1万元,对新列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其他申请专利的补助按《福州市扶持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执行。对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制定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和15万元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和市产品质量奖,国家级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的工业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实施名牌战略、提高福州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给予奖励。

  发挥科技园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作用,鼓励境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入驻福州市科技园区,对入驻科技园区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缴入市、区财政的,以上一年度为基数,每新增10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给予3万元的经费补助,专项用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总部迁入福州市,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奖励和支持。

  对经人事部门认定的留学人员、具有硕士以上的学位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我市属地孵化器创办企业(占35%以上的股份),以及国家863成果转化项目、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项目入驻孵化的,在孵化器发展资金中优先给予资助。对福州市属地范围内新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补助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专项用于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

  对新认定的福州市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基地,由市政府给予授牌并配套20万元的科技研发经费。对列入省级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资助的项目给予30%的经费配套支持;对列入省级一镇一品技术创新示范工程的项目,按省、市、县1:1:1的比例配套扶持。

  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市属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并对进站博士后每年补助经费3万元。对列入省引进人才目录的高层次急需人才、《福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持有者以及在市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研发工作的博士生,按《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给予经费补助和相应待遇。

  高新技术企业、福州软件园和福州属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入驻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福州市引进人才居住证》持有者,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万元以上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给予补助,但补助额不超过消费总额的30%。

  对两院院士与企业签署并实施技术、项目或产品开发合作的,按协议约定支付给院士的报酬给予企业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年度科技进步奖评审中增设福州市创新企业奖,以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对税收的贡献和企业成长性等为评价指标进行评选并奖励。对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额度分别提高到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我市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对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

  同时,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专利申请量两个指标作为对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