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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飞砖砸碎老妇头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4:08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琼)今天,53岁的刘女士仍然躺在北京博爱医院的病床上,整个左腿仍无知觉。本月13日清晨,她刚要跨进角门东里小区4号楼地下室时,楼上突然落下半块砖头,径直在她的头顶正中间砸出个血窟窿。每日近2000元的治疗费,让她的家人陷入了困境。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刘女士的病房。病床边站着她的丈夫杨先生,他的衣袖上浸染了一大片血渍——这是当时给妻子摁住头上血窟窿时染上的。

  杨先生称,他们全家来京打工刚三个月,他和两个儿子在角门东里小区做锅炉工和保洁员。大儿子一家住在小区4号楼的地下室,小儿子一家住在5号楼的地下室。事发当日早上8时许,妻子端着用电饭锅做好的早饭,从5号楼来到4号楼,这时突然从楼上垂直落下半块红砖。

  记者来到事发地点,发现这是一座19层高的居民楼。离墙根不到半步的地上铺着一层黄土,隐约可见厚厚的血渍,离地下室的入口仅一步之遥。

  小区居民郭大爷称,事发时他老远看到有个人躺倒在地,走近后被满地的血惊呆了,于是“大声地吆喝人”。杨先生和儿子赶到现场,将刘女士送到医院抢救。从她头顶正中间取下一大块砸碎的骨头。

  杨先生说,事发后洋桥派出所民警挨家挨户地上门调查过,但是始终未查明砖头是从哪层落下的。

  “我们一家人每个月的工资加起来才2000元钱,所有能借的人我们都借遍了,接下来可怎么办啊?”杨先生长叹了一口气。

  有居民称,当时警方在现场取证时,曾根据砖块的落点分析说,由于砖块离墙根不远,又是垂直下落,很有可能是从该楼低层下落的。但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警方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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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起诉整个楼

  北京君方律师事务所李军芳律师认为,刘女士被空中坠落的砖块砸伤,按照我国民法通则无过错责任规定,所有可能坠下砖头的家庭均可作为共同被告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即事发那一侧的居民楼上,不能证明砖块不是从自家楼上坠下的住户,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今天上午,洋桥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称,这类事件取证难度很大,受害者可以起诉整幢楼的居民。J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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