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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黑井”吞噬六龄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5: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类似悲剧已在深圳发生多起,有关部门表示将统一采取“封井行动”

  本报深圳讯记者欧阳四平摄影报道:本月12日下午3时多,深圳南山区桃源街道福光社区发生了一起悲剧,一名6岁男童掉进家门前一口水井里溺水身亡。类似的事情在深圳已经发生多起。水务部门负责人昨天明确表示,水井业主得负主要责任。为避免类似悲剧重演,南山区有关部门即将采取“封井行动”。

  

废弃“黑井”吞噬六龄童

  事故发生后,小宝兴的一双拖鞋仍留在井边

  居民曾多次要求居委会封井

  失事男童梁宝兴在福光社区一家幼儿园上学,一家人租住在福光社区福林村,出事水井就在他家门口的空地上,水井四周没有围栏。孩子的母亲说,事发当天下午3时多,她正忙着做生意,发现小宝兴没有在家门前,因为孩子也常常在后巷玩,所以她也没有太在意。下午6时左右,一个邻居发现井里漂着两只拖鞋,她慌忙过去一看,当场就吓呆了。孩子的父亲和其他居民下井把小宝兴捞了上来,孩子已经全身冰冷,没了气息。

  记者昨日来到事发现场,出事水井已被水泥盖封住。孩子的父亲梁建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城管部门派人封住了水井。他还告诉记者,这口井已经存在了多年,但实际处于废弃状态,附近居民因为担心小孩子的安全问题,多次向居委会提出封井,但都没有得到回应。

  事故发生后,梁建生找到了福光居委会讨说法,但居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他,村长去旅游了,等他回来才能讨论这个问题。他随后找到桃源街道办,一位负责人对他说,街道办一定会赔偿,但赔不了多少,因为孩子出事的主要责任在于父母监护不力。

  关内两百口井大都是“黑井”

  记者昨日来到南山区水务局,水务科一位负责人对记者明确表示,水井出现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应该是水井业主。他还透露,2005年出台的《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里已经明确规定,特区内严禁私自开采地下水,没有取水许可手续自建取水设施的,属于违法行为。而出事水井属于私自挖掘开采的“黑井”,责任更大。

  今年早些时候,深圳观澜镇也发生一起孩童掉进枯井的悲剧,事故发生后,市水务局采取了行动,封了观澜大部分水井。市水务局调查显示,深圳南山区是关内水井最多的地方,接近200口井,其中绝大部分是“黑井”,而且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南山区水务局一位负责人解释,他们也曾向辖区各街道办居委会下发通知,要求水井业主自觉封井,但收效甚微。而政府封井又牵涉到巨额经费的问题,所以迟迟没有采取行动。

  不过上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次事件后,相关部门将会采取统一“封井行动”。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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