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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64元水费谁来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0: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供水部门称依据有关规定应由房屋的用户或产权单位承担,而产权单位一位相关人士称“根本管不过来”。

  本报11月16日热线消息家住二七新村四区四号楼的居民向本报反映,因为四号楼总水表内水管破裂,仅10月份一个月每户需承担500多元钱的水费。由于与多部门协商未成,他们将面临着被撤表停水的局面。

  15日,记者来到二七新村四区四号楼看到,楼下的墙上张贴着自来水公司发出的《停水通知》:四号楼用户须于15日缴纳水费共计17464元,否则将撤表停水。住户刘先生拿出了济南供水集团的《水费备款通知》,这份10月25日发出的通知显示,全楼一个月用水量为5920立方米,金额为17464元。

  住户谭先生说,当得知这一用水量后,大家都很惊讶,整栋楼共有35户居民,约100口人,一个月怎么也用不到将近6000立方水。之前,整栋楼每月用水量不超过200立方米,平均每户也就十几块钱。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为了找出原因,全楼所有住户都把各家的阀门关上,4个小时后总表又跑了30方水。“肯定是总表内的水管出问题了。”谭先生解释说,水管深埋在地下,根本无法提前发现水管破裂。随后,他们及时报修,破裂的管道很快修好了。然而,这一万七千多元水费该由谁承担呢?

  据了解,四号楼的住户都是济南铁路局下属各个单位的职工,济南铁路局对四号楼享有部分产权,其下属的建筑段二七领工区负责对所属的房屋及设施的后勤维修。随后,记者与住户代表来到该段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只是负责维修,无法承担费用。记者拨打12319热线电话和小白热线,两者的答复都是由于管道是总表内的,应该由用户或者产权单位承担,依据是《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建筑段工作人员说,铁路局才是产权单位。

  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打通了济南铁路局房管处物管科的电话。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说,他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但是铁路部门有十几万人,根本管不过来。

  住户们说,无论如何,他们希望自来水公司暂时不要停水。“全楼几乎都是退休的老职工,一旦停水太不方便了。”经多方协商,自来水公司答应暂时不给四号楼的用户停水。但是这一万七千多元的水费应该由谁承担,还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未知数。


记者 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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