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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保安该下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0:22 现代快报

  ■新闻背景

  前晚11点,一名保安在南京三牌楼大街打车时,发现出租车牌照号码被遮挡,于是以此要挟驾驶员,想乘车不付钱,不料驾驶员报了警,最后,警察责令保安付了车费。

  (11月16日《现代快报》)

  广春:出租车后牌照号码被遮挡,违反了交通法规。这位保安知道,违规可能给司机带来相应经济处罚。在这种情况下,保安的“揭短心理”徘徊起来,盘算着举报还是不举报,举报会怎样,不举报能怎样。他最终选择了乘车不付钱这一招,揭短心理即时化作了渔利目的。这一做法,是一种变了味的要挟与威胁。

  谁知,出租车司机不吃这一套,冒着被罚的风险,来了一个“反将法”,把保安的渔利主张逼上了死路。这真是滑头遇到了犟头。

  有许多本来不应该发生的事情,被一些自以为小聪明的人演绎得不伦不类,令人很伤脑筋。换一个思路,即按照公事公办的方式处理,反而会一身轻松。

  gigi836:保安发现车牌被遮挡,并且知道按规定该受罚,这原本说明他很有职业素养,善于发现问题,对相关规定也很熟悉。如果他善意地及时提醒车主纠正违章,我会对他竖大拇指,好样的!

  但是这位却动起了歪脑筋,想“黑吃黑”揩油不付车资,甚至经警察批评教育后还“气呼呼”的,大约他还以为举报有功该“奖励”呢。我不禁想到,这位保安在自己工作岗位上遇到类似问题会咋处理,发现了问题是不是也会搞歪门邪道?比如抓住小偷会不会不按规章处理,而提出“私了”为自己谋“小费”?

  如果有职业素养都用来动歪脑子,那比不懂法而犯法者更可怕。所以我觉得这样的保安该让他下岗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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