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寿螺患者坚持诊费全赔(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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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0:58 华夏时报 | |||||||||||
患者与律师交换意见。■本报记者董海东/摄影 本报记者贾运华 丁华艳报道昨晚,11名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和律师在安慧北里再次商讨诉讼的相关事宜。
昨日参与讨论的11名广州管圆线虫病患者一致表示,对蜀国演义提出的“未确诊之前医疗费属于误赔”的说法,患者均不能接受。“这个病在北京是第一次,在确诊的过程当中肯定会有一些弯路,这个病终归是由广州管圆线虫引起的。所以,这些费用应该算在治疗费里面,而不能单独拿出来。”一位患者阐述了他的观点。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于志红律师表示:“把确诊之前的治疗费用作为误诊费不赔,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