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尾气达标证,上路就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2: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1月16日讯尾气排放必须年检,汽车冒黑烟将被处罚。16日上午,为控制机动车超标排放,青岛市首次上路检查尾气排放合格证,并对没有或未携带合格证的机动车进行现场检测,7辆超标车被罚款50元。 16日上午,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四方交警支队和四方环保分局联合对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排气污染物专项检查。在青岛市四方区抚顺路检查现场,记者看到一
一上午,执法人员共对52辆机动车进行了抽检,其中30辆机动车没有或者未携带尾气排放合格证,7辆机动车因尾气超标被当场罚款50元。对此,环保部门表示,现在城市机动车越来越多,机动车尾气污染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源。机动车进行安全检测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排气检测,经检测取得合格证的也应定期对机动车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保证尾气排放达标。此外,尾气排放合格证是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的依据,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并随车携带。今后,环保部门还将联合交警不定期对交通要道上通行的机动车进行抽检。 记 者 刘大正 通讯员 李昊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