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开查扣车发生重大车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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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2:03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潍坊11月16日讯平度市一辆面包车被昌邑市交通稽查大队查扣到停车场,昨天,面包车车主拿着放行单到该停车场提车时,却找不到自己的面包车。经多方打听,他才知道自己的面包车被停车场的人私自开出去发生了交通事故车毁人亡。 据面包车车主王方民介绍,11月8日,他驾车到昌邑办事,因没交养路费而被昌邑市交通稽查大队查扣到了顺达停车场。11月15日,交通稽查部门为他出具了《昌邑市交通稽查
今天下午,记者来到昌邑市交通稽查大队,一名叫李建军的工作人员正在与王方民谈论面包车的问题。据李建军介绍,11月8日,王方民的车确实是被交通部门扣在了停车场。11月15日,停车场的人私自开着车外出发生了事故。由于交通部门当时已出具了放行单,而且是停车场人员开车出的事故,因此,该事故与昌邑市交通稽查大队没有关系,他们不负任何责任。 李建军随后出示了一份合同,记者看到,昌邑市交通稽查大队与顺达停车场签订的合同上约定:停车场要对交通稽查大队所存放的车辆及随车货物认真看管,包括车辆技术情况、车物品等,并确保车辆安全、无损,车载物品不丢失、不毁坏、不潮湿,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停车场负全部责任。 据停车场王老板说,11月15日,他接到交通稽查大队放车通知后,回到停车场时发现车不在,询问其他人才知道,车被自己的远房亲戚、该停车场的另一合伙人开出去了。当日下午,他才知道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车毁人亡。王老板一再表示自己管理不严,愿意承担车主的损失。 记者 刘炳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