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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先“上墙”再签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2:05 新京报

  海淀区整顿房地产经纪行业,执业人资料如不公示最低罚千元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所有房地产中介经纪执业人的详细资料必须上墙公示,否则中介公司将受到最低1000元的处罚。昨日,海淀区工商分局和海淀建委联合召开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会议,宣布此项规定,并将在全市首次启用手机短信方式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指导。

  部分中介让业务员随意代签字

  海淀工商合同科负责人同时介绍,目前房地产中介行业盲目扩张开店,手续不齐备经营,聘用无资质人员,不公示等不规范行为仍普遍存在。

  截至11月,海淀1046家房地产中介已接到了300多起投诉,知名中介也在其中,立案房屋中介违法违规行为50件,罚没款19.94万元。

  海淀工商称,只有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的人员才有权在房屋租赁、买卖合同上签字,但一直以来一些中介随意让业务员代签字,出现纠纷就不认账。

  在50件立案调查的违规案例中,未在合同中有经纪人签名的约占10%左右,未在营业场所明示经纪人的占到了四成多。

  海淀工商表示,中介机构必须将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资料在经营场所悬挂明示,超过三个月未悬挂最低可处以1000元罚款,消费者如发现没有明示可向工商投诉。

  手机短信高效传递整顿信息

  昨天,包括中大恒基、我爱我家、链家、顺驰、金隅万家等知名公司在内的近百余家房地产中介参加了会议。在现场,海淀工商给中介首发了第一条行政指导信息,告知专项整顿已启动第一阶段,望企业积极自我规范、自查自纠。

  据介绍,对房地产中介的行政指导行为有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约见、行政建议、失信披露等多种方式,而此次利用手机短信方式,可以高效、快捷地将整顿信息传递给企业,促使房地产中介在前期自觉预防、纠正、消除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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