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耕地建煤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2: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任城11月16日讯济宁市任城区一村民王某为了发财,将自己近10亩的耕地建成煤场,致使耕地遭到严重破坏。近日,王某被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据介绍,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镇村民王某看到自家紧靠运河煤矿,自己的近10亩责任田地处运煤路南侧,很适合建煤场,如果建成的话,可能会发些财。几经考虑后,王某于2001年3月,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在自己的责任田里建起了煤场,盖起了40余间房屋
依据法律,占用耕地面积挪作他用是不允许的,如需要占用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王某违法占有基本农田,改变土地用途,建煤场堆放大量固体废弃物,造成种植条件严重破坏,侵犯了国家土地管理制度,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 记 者 黄广华 通讯员 张丙发 戴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