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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11日起可到外资银行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2:37 重庆晚报

  

下月11日起可到外资银行存钱

  外资银行对人民币零售业务早已虎视眈眈。图为上海浦东陆家嘴地区的众多外资银行的招牌(资料图片)

  

下月11日起可到外资银行存钱

  我国全面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外资银行在华注册后可无限制吸收存款,还可发行信用卡未在我国注册的外国银行分行只能吸收100万元以上人民币定期存款,鼓励外资银行本土注册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宋大涵昨日说,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我国将在今年12月11日前,向外资银行开放对我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并取消开展业务的地域限制以及其他非审慎性限制,在承诺基础上对外资银行实行国民待遇。

  全面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

  昨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宋大涵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王兆星介绍了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条例》一个基本的导向是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注册后将获得完全的人民币零售业务资格,还将获得从事银行卡业务以及咨询服务的业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条例》。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册后吸收存款没有限制

  根据《条例》规定,对于包括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在内的完成本地注册外资银行,其业务范围中相比于外资银行分行多出了“银行卡业务”(比方说可发行人民币信用卡)、“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两大业务。

  在最关键的人民币零售业务方面,虽然本地法人银行和外资银行分行都享受吸收公众存款的职能,但法人银行方面没有任何限制,而外资银行分行则规定只可吸收100万元以上的人民币定期存款。

  本土注册审批一路绿灯

  根据《条例》,外资银行营运资金的门槛也从最初的6个档次、最多5亿元,调整为现在两个层次,金额也大大降低。

  对于需要从外资银行分行转制成为法人银行的,《条例》给出了充分的便利,不但允许设立专门的周转资金的分行,审批上也是一路绿灯。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的批文就是通行证,他们的审批,本地注册所需要的资本金将是一路绿灯”。

  宋大涵说,外国银行分行转为中国内地法人银行后,享受与以前同样的外资企业税收政策。

  多家外资银行均称将注册

  目前,我国已向外资银行开放了全面外汇业务及25个城市的对中、外资企业的人民币业务(即人民币批发业务),其中5个城市提前开放。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已达111家。

  据了解,目前,汇丰、花旗、渣打等主要在华外资银行都已明确表示将完成在中国的本地注册。

  政策解读

  “本土注册”出于审慎监管

  宋大涵昨日说,要求全面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是在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完全是出于审慎监管的需要,其目的在于使监管更主动、有效和充分,以维护中国金融体系安全,保护存款人利益。

  宋大涵说,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清偿顺序是本国存款人优先于外国存款人,许多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安排也只允许外资法人银行加入。外国银行分行是其母行的组成部分,一旦母行发生流动性风险或支付危机,外国银行分行所在国家的存款人将无法得到优先清偿保障。

  “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银行在任何地区、任何业务领域的风险都可能传递到分行,分行所在国监管当局难以对其实施风险隔离。”宋大涵说,对于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监管当局可以进行风险隔离,最大限度维护本国金融体系稳定和保护存款人利益。

  宋大涵认为,要求开展本国公民本币业务的银行是在本国注册的法人银行,以便有效监管,符合世贸组织规定。宋大涵说,开放本国公民本币业务,涉及国计民生,各国监管当局对此十分慎重。

  “百万定期”符合国际做法

  新《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允许外国银行分行办理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业务,这符合审慎性原则和国际通行做法,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相一致。

  宋大涵说,新《条例》对于在中国内地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开放全部人民币业务,对于在中国的外国银行分行实行一定的限制,这是实行法人导向的政策,符合审慎性原则和国际通行做法。

  宋大涵认为,这些规定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众存款人的利益,而且对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要求是一致的。无论是中资银行还是外资银行,凡从事中国公民人民币业务都要求是在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银行。

  王兆星说,外国银行在中国完全可以全面经营人民币,包括中国公民个人人民币业务。有意经营中国公民个人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完全可以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战略,随时转为在当地注册的法人机构。在完全自愿、自主、自由基础上的行为,就不能说是一种限制。

  王兆星认为,保护本国公民的存款人权益,是监管当局的最高目标,各个国家也都有一些监管制度方面的安排。按照很多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安排,外国银行分行一般不参加东道国的存款保险,一旦发生支付危机,那些存款比较小的存款人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名词解释

  加入世贸组织承诺

  根据WTO的协议,2006年以后我国将取消所有对外资银行的所有权、经营权的设立形式,包括所有制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向中国客户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给予外资行国民待遇。

  法人银行与外国银行分行

  法人银行作为境内独立法人,是本地注册,由本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而外国银行分行是境外注册银行的分支机构,由母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的监管责任。

  外资银行的国民待遇

  按照目前中资银行的要求,其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存款的75%,单一客户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净资产的10%。而外国银行的存款数量较低。一旦外国银行欲从事零售业务,而将分行纳入其新建子行的体系中,那么其公司业务将受到较大的影响。

  条例摘要

  ■设立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外国银行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可以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

  ■外资银行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首席代表,应当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任职资格。

  据新华社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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