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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需按月发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3:1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娟)年底将至,为了保障建筑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市建委昨天下发了进一步做好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力争明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2004年至今的工程款拖欠。据悉,市建委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预防新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管理办法,力争在今年年底全部出台,并于明年初开始实施。

  市建委要求,农民工的劳务费结算应实行月结月清制度,防止劳务矛盾积累。当月
完成的工作量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工作,双方签字确认。合同结束后,56天内完成全部的结算支付工作;企业要努力实现按月向工人支付工资,每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范围低于90%的列入企业重点监督的范围。

  近日,市建委将集中组织两次全市性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重点检查今年以来由于劳务费或工资结算支付引发过极端和群体事件的企业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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