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清园300余居民遭停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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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3:5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毕磊)11月9日,因砂轮厂拖欠海淀供电公司电费达60多万元,与北京砂轮厂职工宿舍楼共用一配电器的海清园小区被海淀供电公司依法停电8小时来催缴电费,当晚经协调后恢复供电。据了解,停电是因物业公司与砂轮厂的电费纠纷。截至昨天,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等待法院判决。 11月6日,海淀供电公司营业站将一张停电通知贴到海清园小区。“北京砂轮厂截止
海清园小区是由中集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2002年北京砂轮厂停产后,在原厂址上建起来的小区。按开发商与砂轮厂的协议,海清园316户居民使用砂轮厂的配电器供电。小区张女士说,从2001年入住,物业公司每月18日查电表,月底前业主们按时将电费缴到物业公司,不知道为什么会被停电。 在此事之前,今年4月,因拖欠巨额电费,北京砂轮厂已被海淀供电公司告上了法院。 负责砂轮厂供电设备维护的北京清沙劳务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蒋桂林说,电费不是砂轮厂欠的。从2001年10月22日到2003年,电力公司都直接从砂轮厂划账,物业公司没有交给砂轮厂一分电费,两年来砂轮厂已垫付了100多万元。2005年,北京砂轮厂以拖欠电费将海清园物业公司告上法院。 海清园物业所属的鸿鹄物业公司办公室主任卢玉玲说:“我们每个月都按时缴,都有收据的。” 但物业公司拒绝出示这些收据。卢玉玲说,今年1月到10月,物业公司共缴纳30多万元电费。 11月9日当天,海淀区领导与各方初步达成协议,要求核实具体用电数。目前拖欠的电费,暂由砂轮厂支付,最终决定谁来支付须等法院判决。 记者:毕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