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偷干妈家宠物狗被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4:1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欢通讯员王晓丽吴薇薇)上干妈家吃饭,顺便“抱”走了人家的宠物狗……结果,他作为沈阳首例盗狗案的被告,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铁西新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06年1月2日10时许,铁西警方接到居民孙某报警:当日3时许,其家中的一条松狮狗被盗。孙某称,事发时,他的朋友熊某和女友来家喝酒。熊某平时管孙某的母亲叫干妈,关系非常好。凌晨3时许,熊某与女友离
开。他发现家中的宠物狗不见了,熊某和其女友也帮着找狗,但未果。

  据孙某称,丢失的松狮狗价值人民币5000元。

  同年6月15日,熊某被铁西警方刑拘。据熊某交代,他在孙某家喝酒后发现小狗就睡在厅里,于是就将狗抱走,送到一个朋友开的宠物医院,而自己则又立刻打车回到孙某家。他走时故意没关门,造成狗是自己跑出去的假象。

  “偷狗只是觉得小狗长得好玩,想知道在宠物市场这条小狗到底值多少钱。”熊某这样辩解着。

  经审查,熊某曾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刑。日前,沈阳市铁西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一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