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就设在 当事人家门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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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4:30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李国惠 通讯员 戴世强】“今天继续开庭”,一起普通离婚案第三次调解开始了,但这次法庭却设在了一农户家里。在主审法官耐心的劝说下,双方终于消除了积怨,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大港法院针对案情及当事人情况,实行巡回受案、就地调解、现场开庭。近日,巡回法庭在审理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时,将巡回法庭设在了农户家中。在主审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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