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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背后隐藏强奸少女真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4:30 每日新报

  新报讯 【记者 刘峦 通讯员 马权友】 民警接报一起敲诈案件,立即出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所谓的敲诈人员是一名少女,比报警人小好几岁,不仅如此,该少女索要的是精神损失费。种种疑点引起民警的关注。通过调查,民警终于查出了案中有案,揭开了敲诈案背后的真实情况。原来是该报警男子将所谓敲诈少女强行奸污后,为了摆脱少女的纠缠,竟然报警,结果自投罗网。

  日前,宁河警方接到一名男青年梁某电话报警,称有人对他进行敲诈,勒索现金一万元。接报后,公安宁河分局连庄子派出所立即派出民警,驱车赶到梁某家进行调查。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报警人梁某正和一名少女进行争执,经询问得知,梁某今年19岁,在家开了一个台球厅,向梁某敲诈的少女是芦台镇人,叫韦小丹,今年只有15岁。梁某向民警反映:称其不认识韦小丹,是她无故要钱。民警觉得蹊跷,一个少女怎么能敲诈比她大好几岁的男青年呢?为什么该少女一个劲地找梁某要精神损失费?而当民警让他们到派出所解决问题时,少女见要钱无望,却又要急着回家呢。这一切使得民警意识到其中必有隐情,带着疑问,民警将二人传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民警向韦小丹询问,为什么找张某要精神损失费?韦小丹仍然说不出要钱的理由。面对韦小丹的缄默,民警耐心地和她谈心。在与其谈话期间,民警发现韦小丹眼里含着泪水,流露出很委屈的样子。民警并没有把韦小丹当作敲诈嫌疑人对待,而是抓住她委屈这一点,温和地向她讲道理,讲清法律政策,从而消除了她的思想顾虑。在民警的感化下,最终韦小丹说出了事情的真实情况。

  原来韦小丹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的她,平日里经常出入游戏厅、网吧,结识了许多小青年,其中有一名19岁的王某,就是韦小丹上网时认识的网友。2006年8月7日的一天晚上,王某告诉韦小丹,说他有一个朋友开了一个台球厅,问韦小丹是否去玩台球。韦小丹欣然答应。于是,王某骑摩托车带上韦小丹从芦台镇出发,径直来到梁某开的台球厅。王某和韦小丹到梁某家后,见到梁某及其好友刘某。几人寒暄后,便各自干自己的事。王某和梁某、刘某开始到房子西屋喝酒,韦小丹就和别人打台球。玩了一会儿,韦小丹觉得有些累,就去梁某家房子东屋休息。由于韦小丹长期不着家,走那儿住那儿,所以很随便地就躺在坑上。梁某几人喝完酒后,王某就去打台球,而梁某和刘某就来到东屋休息。梁某见韦小丹已躺在坑上,眼睛就直勾勾地打量韦小丹。灯光下,平躺的韦小丹凸显少女身材。见到此景,酒后的梁某已魂不守舍,心起邪念,欲对韦小丹施暴。面对梁某的无理要求,韦小丹坚决反对。梁某见韦小丹不从,就来横的,强行扒其衣服,韦小丹极力反抗。这时,梁某叫来刘某帮忙,于是梁某和刘某两人脱下韦小丹的衣服。梁某想“吃独食”,就把刘某轰了出去,然后对韦小丹进行奸污。

  事后,受了委屈的韦小丹,因害怕事情传出去对自己的名声不好,只好无可奈何地认了,因此一直没有报案。她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觉得不能白白地便宜了梁某,想找梁某私了此事。案发当日,韦小丹又来到梁某家,找到梁某,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让梁某过几年与其结婚;二是如果不同意结婚的话,就赔偿一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可是,梁某两个条件都不答应。就这样,两人争执不下,闹个不休。和梁某一般大的人,不知是怎么回事,就都来看热闹,梁有些挂不住脸,于是恼怒地向派出所报警,告韦小丹敲诈他。民警通过对韦小丹的了解,初步了解了案情。然后立即与闻讯及时赶来的刑警五大队侦查员一起,开始对梁某进行突审。心虚的梁某没过多久,就在义正词严的民警面前低头认罪。当民警问梁某为什么报案时,梁某承认,想利用警察来吓唬韦小丹,不让其再纠缠他,但却没想到警察办案太认真,竟把强奸的事揪了出来。并称自己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自己报警,来了个自投罗网。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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