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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女子杀人引来一场听证盘锦检察机关就该案召开听证会,该女子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引来各方讨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6:09 北方晨报

  本报盘锦消息(特派盘锦记者任传运)面对摊子被垄断市场的人打砸,盘锦市双台子区东风市场的业主曹某操起了镐把,他的儿媳王某摸到一把刀,往后划拉两刀结果造成人死亡。这就是今年7月3日发生在盘锦并引起极大轰动的“7·03案件”。

  此案在审查起诉时,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认为王某是正当防卫,拟作出不起诉的处理。为了保证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检察机关昨日上午8时30分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诉讼
参与人以及社会各方面代表的意见。

  案件回放

  据了解,东风市场的羊肉交易在2006年3月就被某屠宰场的法人代表于某等人以威胁恐吓的手段垄断。被害人冯某为该屠宰场的员工,负责天天给东风市场业主送羊肉和收钱。

  2006年7月3日早上6点左右,犯罪嫌疑人曹某因为冯某送的羊肉有问题,两人在电话中发生争吵。当日9点30分左右,被害人冯某带着十多人手拿着片刀和镐把来到市场,砸曹某的摊位,打曹某和其妻。也在现场的王某被冯某用拳头击打头部。王某伸手在柜台上摸到一把刀,往背后划拉两下。曹某持镐把打了冯某的右臀部两下。

  随后,冯某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冯某是左胸部和左前臂损伤造成左肺部破裂和左尺动脉断裂而引起血液大量流失,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各方讨论

  

  “由于这个案件社会反响很大,所以承办人将此案提交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经讨论认为王某属正当防卫,拟作不起诉处理。而曹某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不构成犯罪。”检察官尚晓杰说。

  一方:曹、王两人构成犯罪

  被害人诉讼代理律师李嘉明认为,曹某和王某两人已经构成犯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他认为,冯某没有使用任何凶器,而且其行为无论是从后果上看,还是以实施行为来看,都不可能构成行凶,王某没有受到严重的伤害,也没有证据证明王某损害后果是重伤。另外,冯某直接的对象是曹某的羊肉摊,侵犯的是财产权,不符合无限防卫的条件。

  一方:应使用正当防卫但不应超出限度

  参加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发表了个人看法。他认为,应当充分使用正当防卫,不然人身财产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从本案来看,希望检察机关重证据、重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本案作出处理。

  一方:“能挺着被人打吗”

  

  一位业主说:“我们都是经营者,我们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有人侵犯我们。难道我们就挺着被人打吗?芽”

  听证会意义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纯良说:“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要求当时的王某非常冷静、非常合理的制止不法侵害。”他说:“我们认为王某是正当防卫的,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是要激起社会人勇敢地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结合这个案例,对社会也是个教育。所以举行了这次听证会,也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院将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后作出正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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