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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露天停车费不再各自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6: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昨正式出台

  昨日,成都市物价局发出通知,《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经成都市第8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规定,将原来放开的商场、餐馆、茶楼、娱乐场所、酒店、写字楼配套的露天停车场改为政府定价管理。此外,暂行办法对违反收费服务规定、违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规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分别制定了详细
的处罚规定,乱收停车费最高可罚20万。

  政策解读

  变化一

  越靠近市中心停车价格越贵

  据悉,新的停车服务费标准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分等级的定价原则。明年还将调整路边停车场和院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路边停车场占用了约15%的道路资源,收费将会比院内停车场更高。而市内停车将呈梯级收费,越靠近市中心,停车费就越高。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称:“《成都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目的,就是通过价格手段调控中心城区停车数量,《暂行办法》实行后,对减小中心城区的交通和停车场压力将起到作用!”据悉,成都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将于今年12月中旬公布。

  现状:市中心停车场紧张

  据了解,成都市目前中心城区机动车辆超过40万辆,共有3108个停车场24.6万个泊位。成都市主城区路内(地面占道)停车场有358个,路外(室内、地下)停车场则有2660个。城区内的停车场仅够停放城区一半有余的车,还不包括大量进城的车辆。

  变化二

  酒店等露天停车改为政府定价

  新的政策规定,将原来放开的商场、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配套的露天停车场改为政府定价管理。暂行办法还规定,商住楼、综合楼等居民住宅与商场、娱乐场所、写字楼(间)、宾馆酒店共用的停车场,应按规划部门的规定,明确住宅户车位数量,优先满足居民住户停车需要。居民住宅区配套停车场对居民住户不得拒办包月停车。

  现状:露天停车各自为政

  据悉,以前,商场、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的配套露天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即各停车场自行定价。昨日,记者走访了各家露天停车场。东大街附近一家写字楼的停车场地下跟地面一个价格,均5元两小时。磨子桥某公司门口的停车场起价3元,一天5元。车主李小姐表示,“以前商场、茶楼、宾馆露天停车价格都不一致,因为不知道具体的价格,他们说什么价格就什么价格,感觉像被宰一样。”

  附表1

  下列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专业经营的室内停车场(楼)

  二、商场、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的配套室内停车场

  附表2

  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住宅区、居民院落和单位宿舍,配套机动车辆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格。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幅度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后向社会公布。

  而本办法实施前实行政府定价的住宅区,经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户同意后可以按本办法的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格。

  附表3

  下列机动车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一、商场、餐馆、茶楼、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企事业单位等建筑物的配套露天停车场

  二、机场、车站、码头、景区(点)、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学历教育学校、殡葬服务等场所配套停车场(含室内和露天)

  三、专业经营露天停车场

  四、临时占道停车场

  五、采用机械式停车等特殊停车方式的停车场

  记者王立实习生彭鹏摄影刘亮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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