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大炮弹一枚可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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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6: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最高法院昨日公布“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这个自即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明确,走私具有巨大杀伤力的非常规炮弹1枚以上的,最高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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