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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新农房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6:56 山西日报

  编辑部:

  初冬时节,寒风阵阵,记者来到襄汾县河北村,只见“拆”字刷的到处都是,一排排农户小区工地上热火朝天。现场的一位30多岁的包工头告诉记者:小康不小康,主要看住房,这里正搞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许多旧房都将被新小区取代。

  小桥、流水、人家,展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炊烟袅袅,五谷飘香,人寿年丰,凸显古朴和兴旺。然而,在我省一些富裕乡村,城市规划建设被简单套用到了新农村建设,大拆大建一刀切,华而不实,破坏生态。建设新农村不等于将广大农村城镇化。认为建设新农村就是要让农民享受现代城市文明,住上城里的大客厅,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其实是一种不现实的构想。农村有农村的居住环境、生活习惯、组成方式,有农村区别于城市的特色,一旦失去“乡土味”,乡村瞬时变得城不像城,村不像村。一些地方片面理解新农村建设,一味搞农民别墅、农民新区,结果往往“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并不受农民欢迎。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绝不仅仅是“新农房建设”,“二十字”方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许多农户村庄的形成都有其自然、历史渊源和经济社会条件,祖祖辈辈居住的村落民居,风格各异,承载了丰富的文化、民俗等人文信息,是一笔宝贵遗产。怎样处理新农村与新农房的关系呢?首先,科学规划是前提。规划人员要深入农村,实地考察,在革除农村生产生活陋习、合理整合资源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农村各组成元素,保留乡村特色,制定出适合广大农民居住、有利于发展生产、切实可行的新型人居环境规划,杜绝“千村一面”现象。其次,强化规划的实施与管理。没有规划不行,有规划不执行或朝令夕改,形同虚设也不行。农民群众是村庄的主人,要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依靠广大农民搞好新农村建设工作。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切不可“一朝天子一朝令”,动不动就推倒重来,特别是贫困县更经不起折腾。

  本报记者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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