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和谐企业有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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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7:01 深圳商报 | |||||||||
当一些最优秀的企业高举社会责任大旗,发起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盟之时,更多的企业可能还没有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不是一项锦上添花的善举,而是企业的一项法律责任。在今年元旦施行的新《公司法》中,总则部分的第五条,就新增了这样一条内容:“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从历史的眼光来看,我们的企业既是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更是社会进步的受益者。
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负责任的企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企业已成为社会最重要的细胞,大多数的市民在企业工作,大多数的社会财富由企业创造,企业是我们社会的主体和基石,企业不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和谐。企业的这种地位决定了,谈社会和谐,离不开企业的贡献,谈社会责任,离不开企业的承担。企业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是社会的必然之选,也是企业的必然之选。 从企业的立场来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能看作是一种负担,而应看成是一种投资,能对企业经营产生莫大的帮助。现在,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谁先走一步,就会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制高点。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升,能够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所以,有些先行一步的企业认为,推行企业社会责任绝不是单纯的公益行为,更是商业行为和管理行为。 现在很多企业不肯承担社会责任,其实是把自己的成本转嫁给了别人。比如说,有的企业不顾工人健康,等于是把成本转嫁给了工人。有的企业造成环境污染,等于是把成本转嫁给了社会。有的企业高能耗高物耗,加剧能源枯竭,等于是把成本转嫁给了子孙后代。我们谈社会责任,首先要让企业认识到,企业的成本,并不只是房租水电物料人工;生产经营所有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影响,企业都要主动承担。企业已经成为社会进步重要的推动力量,如果我们仍然避谈社会责任,将是一场社会灾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