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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母亲器官 爱心频受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7: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11月3日,广州市番禺区61岁的陈桂馨女士在脑死亡后捐出5个器官,成功救治7人。前天,陈女士的子女首次向媒体披露为捐献母亲器官前后所遭遇的阻力和曲折,为了让母亲的遗体运回当地火化,他们甚至要额外交纳2250元的尸体运输费。

  捐献母亲器官被指“不孝”

  “我们没想到母亲捐献器官后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响。”陈桂馨的儿子告诉记者,事情见报后,也听到了周围人的一些议论,对他们生活也造成了一定的干扰。“家里有些亲戚、母亲生前的朋友觉得我们这样做是不孝,因为他们太爱护母亲了,情感上接受不了。”

  陈桂馨的大女儿王艳媚说,在他们看来,这是很光明正大的事情,很有意义,这样做是母亲生命的延续,也是生命价值的体现。

  记者了解到,陈桂馨的子女一直在番禺区当义工,其儿子在1998年曾遇到过一次车祸,好心的的士司机没有收钱就将他送进了医院,得到了医院全力救治。“我们希望社会上每个人都能献出自己的爱心。”

  寻找捐献单位一路波折

  陈桂馨的儿子告诉记者,11月3日被医生告知母亲大脑已无意识,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在了解到了一系列关于脑死亡和器官捐献的信息后,家人提出将母亲的器官捐献出来。

  “但是我们的想法没有得到番禺当地医院的配合,”王艳媚说,因为之前该医院从来没有做过,加上现在也没有脑死亡相关的法律。

  在寻找捐献单位时,陈桂馨的子女也是一路波折,“我们不知联系哪个单位,先是打电话去中山一院,对方说不接受,我们又打电话去广东省眼库,转来转去,终于找到了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的相关负责人。”

  在当地医院不配合的情况下,陈桂馨的子女将母亲转至广东省中医院进行器官捐献。

  火化费1000元 运输费2250元

  尔后在母亲的遗体火化过程中的遭遇,则更让他们心情沉重。

  “母亲是在广州医院去世的,我们想将母亲运回番禺火化,但却被番禺区殡仪馆告知要交2250元运输费,不然母亲只能在广州殡仪馆火化。”王艳媚最终交了这笔钱,而火化的费用才1000多元。

  为了捐献器官救人反而要多花钱火葬?前天下午,番禺区殡仪馆工作人员解释,如果在番禺去世,在番禺火化则不需收这笔运输费,但如果在广州去世,回番禺火化则属于异地,所有要比在番禺去世的人多交一笔运输费,这笔收费是物价部门批准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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