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昌:干部“不孝”不得提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7: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从今年4月起,甘肃省金昌市委在选拔领导干部时,对不关心公益活动,邻里关系恶劣,不孝敬父母等行为的人,实行一票否决。此事经媒体报道后,有人称赞,有人质疑。11月14日,主要促成此制度出台的金昌市委书记李建华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
出台原因:干部不孝群众不满 记者:金昌市委的这条规定是成文的,还是口头的? 李建华:成文的,经市委常委会通过后,我们今年4月专门出台了文件《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试行办法》。 记者:是谁提议设置这条规定的? 李建华:我首先提出的,是一个笼统的想法。是否可行,如何规定,又如何实施,是由市委常委和组织部的同志们一起决定的。 记者:你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想法的? 李建华:两年前的一件事情触动了我。当时,我们那里有一名县级干部,老父亲跟他同住,但他从来不管父亲的吃喝。老人只好靠捡废品养活自己,结果连饿带冻,就死到了外边。后来,还是警察和记者找上门来,他才知道父亲已经死去。群众对这件事意见很大,这名干部被人骂不说,也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新规实施:已有3名干部被淘汰 记者:在这个规定出台后,金昌市委共选拔了多少名干部,因这个规定被淘汰多少人? 李建华:大规模选拔县级以上干部有两批。共选拔50多人。有3人因这个规定被淘汰。 记者:这3名干部都存在哪些问题? 李建华:两名干部在小区内搞不好邻里关系,另一名家庭生活长期不和睦。经调查,这些主要都由他们本人造成。 记者:金昌市委的新规,除了孝敬这样的家庭伦理外,对邻里之间的关系也提出了要求。 李建华:一个领导干部8小时之外,大部分时间都要与邻里相处。爱不爱邻居,跟爱不爱家人一样,都能说明领导个人的品质问题。 (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