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洋功能区划获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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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7:0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海洋渔业局获悉,《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通过国务院批准。新的《区划》将我省现有海域分为十个区域416个功能区,今后我省将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海洋环境,保障全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省海洋渔业局表示,将严格依据《区划》审批用海项目,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加强对填海、围海等用海活动的管理,防止对海域、海岛和海岸的破坏性利用。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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