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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银行在大陆设立分行至少存在两方面障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7:5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苏万明江国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王兆星16日说,台湾的银行已经在祖国大陆设立了7家代表处,但是这些代表处转为分行开始从事营业性业务,目前至少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障碍。

  王兆星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台湾当局目前还没有完全对台资银行进入祖国大陆设立营业性机构完全放心,还有很多法律上的限制;此外,目前台湾金
融监管当局还没有和祖国大陆银行监管当局建立监管备忘录,还没有建立密切的合作和信息沟通的共享机制。

  “大陆因此还无法保证台湾的银行在祖国大陆设立机构开展业务以后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管,更好地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安全。”王兆星说。

  王兆星表示,大陆也有一些商业银行有兴趣到台湾设立机构,提出设立代表处的申请后,目前还没有明显的进展。

  他说,港澳台的银行到内地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将比照适用《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但大陆和台湾目前在互设机构,特别是互设营业性机构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障碍。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涉及广大存款人利益和社会金融稳定的重要行业,为保护广大存款人的权益和安全,维护金融稳定,对银行业必须有特别专业的、特别审慎的监管制度安排,同时还需要有跨境银行监管的良好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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