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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业主拒收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8:07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田雨杰)因对开发商交付的新房不满意,业主拒绝收房,11月15日,西安恒佳格调十余位业主与开发商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商谈,但没有取得大的进展。

  ■业主

  新房16大问题待解决

  位于西安市南稍门永宁路的恒佳格调小区,是陕西子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第一个楼盘。今年10月末,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业主们接到收房通知。但办理收房手续时,新房在质量、设计、费用收取等方面与合同约定不符,一些业主无法接受。

  15日上午10时许,十余户业主与开发商为收房进行了商谈。在一份书面材料上,业主们提出了包括地面、防盗门、代收费用、装修押金等16个问题,主要有:

  按照合同约定,房屋需经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但开发商至今没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内墙并未“基层找平”;地面没有“细石混凝土找平拉毛”;约定入户“三防门”变成了“钢构入户门”;房顶存在渗水。

  代收费用方面,业主有权拒绝开发商代收“公共维修基金”,而且开发商尚未在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开设“专用账户”;对房屋面积误差,开发商应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测量报告”。另外,业主对小区广告收益应该归业主还是开发商,也有些争议。

  ■开发商

  维修基金业主可自行缴纳

  对于业主的质疑,陕西子龙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卫星,连同公司销售经理和物业公司经理进行了现场答复。

  郭卫星表示,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房屋经验收合格可交付,但《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不是交房的必要条件;而且“恒佳格调”楼盘已经通过了各方验收,预计一个月内就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

  “地面没有找平拉毛是公司借鉴了西安一些新兴楼盘开发的经验才决定的。”郭卫星解释,“地面找平拉毛”不利于业主检验管道。如果事先铺好“找平层”,验房时一旦管道漏水,维修会很不方便。郭卫星拒绝了业主要求补偿的提议,“合同约定时欠缺经验,现在的地面设计更有利于重新布置管线,合理利用空间,是对客户有利的。”

  至于“三防门”,郭卫星称,目前国家对“三防门”并没有严格的界定,签订合同时,公司也是借鉴行业做法,所以才导致双方理解差异。

  最后,郭卫星承诺,就业主提出的其他问题,公司即日起会与施工方、设计方尽快落实,如果是施工方、设计方的问题,会加以解决;近期内公司会将“房屋面积分丘测量报告”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放到售楼部出示;下周公司会到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开通“公共维修基金专用账户”,业主可前去自行缴纳,开发商不再代收。至于广告收益,一些业主已经与物业公司协商,更改了原条款。

  ■律师

  交房条件,应做具体约定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只有“经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那么怎么才算“经验收合格”?陕西国友律师事务所路创指出,按照2000年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六条规定,只要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四个单位验收合格就算楼房质量合格了,就可以交房了,政府部门不参与其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一种政府对开发商的行政管理行为,从法律上看备案不是交房的条件。提醒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对交房条件包含的文件、出示手续进行具体的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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