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团”被取缔表演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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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8:25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本报记者)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庐阳区文化(体育)局获悉,本报14日报道的艳舞表演事件已有初步处理结果:涉嫌在合肥市人民影视娱乐城进行色情表演的“池州市青年歌舞团”因未经许可、擅自违规经营,庐阳区文化(体育)局依法取缔其表演资格,并准备对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合肥市庐阳区文化(体育)局办公室褚主任告诉记者,经过调查,这个演出
褚主任认为,合肥市人民影视娱乐城有义务监督租赁单位的经营表演活动,但娱乐城认为歌舞团的表演正常。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