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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户只交三五元 农房倒塌可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8:32 浙江日报

  因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导致住房倒塌,一直是我省广大农民的心头之痛。省政府今天出台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继政策性农业保险后,再度给全省农民筑起了一张风险“防护网”。今后一旦遭遇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等非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的话,我省农民就可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付,着手重建家园。

  据了解,现行的救灾机制,不仅救助资金有限,而且存在救灾渠道单一化、勘损定
损简单化、救灾补助平均化等问题。建立政策性农房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拓展救灾渠道,确立新型救灾机制,充分运用保险大数法则原理,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率,而且有利于促进公共财政投入向农村农民倾斜,体现城乡和谐。

  全省农户都可参保,

  一户一宅

  全省范围内具有浙江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都将成为政策性农房险的保险主体。凡是农民自有的生活住所都可以作为保险对象参保。不过,对于一户多宅的农户,政府只补助一宅参保。

  由于我省各地区之间风险差异较大,省有关部门结合1997年以来全省各市受灾倒房情况,对区域风险系数进行了详细测算,全省被划分为两大风险区域:温州、台州、舟山、丽水为一类风险区域;杭州、宁波、绍兴、湖州、嘉兴、衢州、金华为二类风险区域。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我省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低保障、低保费、广覆盖”的思路,着重解决农民倒房后的灾后重建问题。因此,政策性农房险只保住房倒塌,并不保住房受损。当然,对房屋倒塌有具体界定。按民政部门界定,房屋倒塌系指因灾害导致房屋两面(含)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结构濒于崩溃、倒塌,必须进行拆除重建。

  参保户每户最高

  可获赔1.8万

  保障灾后农民及时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可以说是我省政策性农房险制度的基本立足点。有关部门对我省农户建房成本作了抽样调查,一般每户建房成本在4万元左右(每间8000元)。据此,政策性农房险以农户建房成本的45%,即每户1.8万元、每间3600元作为农房保险赔付标准。也就是说,一旦农户遭灾房屋倒塌并符合保险理赔标准,每户农户就能获得最高1.8万元、每间最高3600元的保险赔付,加上农户日常的一些积蓄,一般就能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活。

  政府给予贴补,

  农户实际只需交保费的1/3

  广大农户所关心的保费标准也已设定。按所属风险区域不同,一类风险区域每年每户保费为15元,二类风险区域为10元。农户们可宽心的是,由于我省政策性农房险采取的是农户自愿参保、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的模式,省、市、县三级政府将给予参保农户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所以参保农户实际需自交的保费仅为保费的1/3左右。

  政府设定的保费补助标准为:对一类风险区域的参保农户,当地市、县财政补助每户6元,省财政再补助每户4元,这样,一类风险区域农户实际只需自交保费5元;对二类风险区域农户,市、县财政补助每户4元,省财政再补助每户3元,农户每户只需自交保费3元。此外,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交保费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当然,政府财政补助须建立在农户自愿参保基础上,农户不参保,政府就不予补助。农户参保后,可以得到政府给予的两倍资金补助,保险理赔则全部归农民所有。

  理赔纠纷可申请仲裁

  由于农村住房倒塌情形复杂,勘损定损难度较大,容易引发理赔纠纷。对此,我省将设立由各级民政部门牵头,建设、消防、保险公司等部门参与的理赔纠纷仲裁机构。一般性的争议先由市、县民政部门仲裁机构协调处理,市、县协调不成的由省民政厅设立的仲裁机构作最终仲裁。

  (本报杭州11月1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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