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一传销女头目为争权谋杀“上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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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8:59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邯郸电(记者王彬)邯郸市一传销组织的女头目因嫉恨“上司”的“业绩”,竟指使两名传销成员将其杀害,并抢走一张信用卡及两条金项链。昨日,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当地警方依法逮捕。据悉,这是当地首起因传销引发的血案。 10月13日凌晨,邯郸市邯山区胜利街某家属院发生一起凶杀案,四川籍中年男子梁某被人杀死在租住房内。民警经过深入调查,获悉死者不仅是某传销组织的“A级领导”,而
民警在掌握大量证据之后,于10月15日将殷某刑事拘留。10月20日,该案的另外两名嫌疑人在吉林省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殷某今年34岁。2004年冬,她在河南安阳担任该传销组织“B级头目”期间,将被害人梁某发展为“下线”成员。今年6月,该传销组织迁至邯郸市区后,梁某的“业绩”发展很快,且当上了该传销组织邯郸区域总负责人,掌管包括殷某在内的5个“B级头目”。 “下线”的职位竟然超过了自己,这让殷某很不平衡。此外,因殷某在邯郸期间“业绩”较差,每月的收入只有三四百元,而梁某作为“掌门人”,月收入则高达万元。殷某因嫉恨产生了杀人的念头。她认为,只要将“上司”除掉,自己就能顺理成章地成为“首领”,收入也会随之大幅提高。 10月11日,殷某找来属下的“C级头目”王某及传销成员杨某,约定一起将梁某杀死。13日凌晨,王某与杨某在殷某的指引下进入梁某房间,抢得一张存有20000余元的信用卡和两条项链,之后用铁棍和刀具将对方残忍地杀死。事发第二天,王某与杨某逃回老家吉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