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明年上调80元 大龄失业人员政策放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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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9:23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南京市将上调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记者昨天了解到,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市政府审批的“送审稿”的意见,市区人均将上调80元,新标准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新标准已有“送审稿”
这是继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调整后,南京即将出台一项重大利好政策。失业保险金新的发放标准依据去年“三挂钩一照顾”办法,最低的由每月338元调至418元,最高的由每月421元调到501元。记者了解到,“送审稿”主要内容还包括: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其职工失业后,可以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条件为:(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市区人均上调80元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南京将于明年1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市区和江宁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增幅20%,人均每月增加80元,并根据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分档次、分类,具体为三个档次九个标准;考虑原六合县、原江浦县、溧水县、高淳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偏低且不统一的现状,为逐步实现市、县(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并轨,此次这些地区的失业保险金增幅较大,人均每月增加124元,统一为每人每月330元。 大龄失业人员政策放宽 据悉,南京市“延长部分大龄失业人员失业金领取期限”的政策有调整,部分限制条件取消,这意味着更多大龄失业人可申请“多领”失业金。新政策明确,南京本市户籍有求职愿望的在领失业金人员,领取失业金期满当月起女性年满48周岁、男性年满58周岁,累计缴费期限满10年,即可申请延长失业金领取期限。取消了“连续领取失业金期限在6个月以上”、“本次就业期间缴费满1年”的政策限制。有关人士强调,明年1月1日起已确定增加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但“送审稿”上报市政府后,还须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最终的上调办法和金额,以政府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