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李辉 谁是肇事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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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0:25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 刘洋) 11月11日深夜,吉长公路上一名男子被撞身亡,肇事车逃逸。交警部门在掌握车号后,本想通过“交强险”顺藤摸瓜找到车主,没想到记录出错,案件横生枝节…… 11日晚,吉春公路82公里加600米处发生一起车祸,被撞男子经抢救无效身亡。现场没有目击者,只能从现场遗留的车痕和玻璃碎片判断肇事车辆是大型机动车。随后,交警部
第二天,办理小组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地址来到吉林市永吉县双河镇,顺利将“嫌疑人”李辉找到,但经过多方询问证实,他不具备作案时间及作案条件。办案小组只好按照查询车牌的方式寻找车主。辗转找了四个车主,最终在永吉县三家子镇找到第五任车主——另一个名叫李辉的人。在大量证据面前,李辉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肇事司机李辉在接受询问时表示,自己的确到保险公司办理了交强险的转移,地址应该没有写错,但可能是保险公司将地址搞错了,而且巧合的是邻镇还真有一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李辉”。 日前肇事司机李辉已被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