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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出台文件规范广播电视法制报道和节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1:3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郭胜昔):为减少和防止广播电视法制报道和节目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近日专门制定有关文件,对广播电视法制报道和节目提出要求。

  记者从17日在北京召开的广播电视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上获悉,广电总局的文件指出,广播电视法制报道和节目的宗旨是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文件对
广播电视法制报道和节目的报道程序以及对办案、涉案人员的权利保护等方面均有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目前,经广电总局批准开办的电视法制频道共有9套,全国广播电视法制栏目超过200个。当前广播电视法制报道和节目中存在着刑事案件报道数量过多,法制教育引导不力等问题。有的法制节目为争夺收视率,过细展现犯罪分子的作案方法,全面展现犯罪过程,详细披露司法机关的侦破手段,对未成年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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